2011年5月21日 星期六

聰明人的最好答覆



別人講我們不好
不用生氣 難過
說我們好也不要高興
這不好中有好
好中有壞
就看你會不會用?


  「大言不慚」是很多人常犯的毛病,一不小心就會得罪人,如果對方不介意還好,否則往往容易因誤解而起衝突.

  有一天,眼睛 嘴巴 鼻子在一起開座談會,他們都認為自己很重要,於是故意和眉毛過不去.

  眼睛說:「眉毛有什麼用?它憑什麼在我們的上面,像我眼睛可以看到東西,如果我宣佈罷工,什麼事根本都不能做了.」

  鼻子也不服氣地說:「是啊,像我鼻子可以聞各種味道,如果我宣佈罷工,吃東西就失去樂趣,眉毛算什麼,哪有資格在我們的上面?」

  嘴巴更是自傲的說:「說來說去,只有我嘴巴最重要,如果我不吃東西,你們誰也佔不了便宜,所以我應該在最上面才對.」

  自以為是的眼睛 鼻子和嘴巴,誰也不服誰地相互爭執和叫嚣,同時向眉毛發出強烈的譴責.

  一直保持沉默的眉毛,為了不想和他們爭執,只好開口說:「你們都說得很對,我是大家中最沒用的,應該在你們的最下面!」

  可是,當他們仔細一想,如果把眉毛擺在眼睛 鼻子和嘴巴的下面,簡直不敢想像變成什麼樣子.最後沒辦法,儘管心中不服氣,也只能讓眉毛永遠在他們上方.

  作者尤里披蒂說:「沉默是聰明人的最好答覆.」

開啟幸福婚姻生活的鑰匙


婚姻,是一門藝術,如何表現得宜,端看兩性的共同用心

古語説:「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歷經戀愛的激情後,日子回歸正常,如何在往後的生活中讓感情裡增加親情的展延,是雙方一起灌溉 成長 茁壯的最佳良方,但往往男性,因個性使然,覺得婚己結了,就逐漸的懶得去費心去經營了,這時聰明的女性要擔負此工作,用些小手段來讓感情加溫,所以婚姻生活中除了”共有”,還要在共有中不失自己的”分有”.



  取自於Wedding 發行人,給她已出嫁女兒的私房叮嚀:

私房叮嚀一’
不要碎碎念 不要話題無趣,如果平日大家都忙,那麼安排休假日,喝個下午茶 看場電影 逛逛好吃的夜市 聽聽他最近有些什麼煩惱-去瞭解他現況.


私房叮嚀二’
現代人常因工作壓力大,整天看著電腦,所以戀愛的美感漸漸消失.那麼女兒的妳,請妳每隔一 二個月動動腦安排一個兩天一夜浪漫的國內旅遊,使他欣然同遊,那麼夜晚氛圍又回到蜜月的感覺.


私房叮嚀三’
相愛容易,相處難.
  不僅夫妻如此,更可延伸到周遭的朋友 父母 公婆,千萬別因生活中的瑣碎而對他生悶氣,先問自己又有多好?如果事情到自己身上是否比他還不會處理呢?當然更不要口頭爭強,最後傷的還是自已.


最後的再三叮嚀:

  女兒們呀,把心放開一點,包容心可以化解很多不必要的小石頭,當然更不要常把”離婚”這兩個字掛上嘴上.


祝福你們 永遠快樂 幸福 美滿

「約法三章」,婚前協議有效嗎?


  受到「補教人生」的衝擊,已論及婚嫁的小英擔心嗜酒如命又花名在外的男友婚後不檢點,於是雙方約法三章:1.如果婚後男方喝酒鬧事或有外遇,雙方馬上離婚
                                            2.離婚後孩子監護權歸女方.
                                            3.離婚後財產全歸女方所有,請問這樣的約定,在法律上有效嗎?

  所謂的婚前協議」(有人稱為「婚前契約」),在國外比較普遍,指未婚男女在結婚之前,就婚後雙方各項權利義務分擔的事項加以約定的一種契約.其實,結婚,也是一種契約行為,在法律上稱之為「身分契約」,是指男女雙方以締結婚姻關係為目的所成立的契約.有關婚前協議,我國民法並沒有明文規定,不過,基於尊重當事人的自由意願,只要其內容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及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婚前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例如:因為婚姻是以夫妻雙方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因此,若以「離婚」為前提所簽訂之婚前協議,則會被認為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所以這種婚前協議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又如在婚前協議中約定離婚後的財產分配 子女的監護權歸屬 贍養費給付等問題亦同,在法律上也不生效力.所以,在前面的案例,小英與其男友在婚前約定,如果婚後男方喝酒鬧事或有外遇,雙方馬上離婚,以及離婚後孩子監護權及財產的歸屬等,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那麼,哪些婚前協議的內容是可以約定呢?例如:我國民法明文規定,對於夫妻的冠姓 住居所 家庭生活費用的分擔,夫妻財產制 子女姓氏 對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等,均可由夫妻來約定.其次,針對家庭分工的問題,雖然我國民法並未明文規定,但因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因此,婚前協議中約定,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此外,若約定外遇的一方應給予另一方金錢上的賠償,只要協議內容不涉足「離婚」,這樣的約定也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傳統認為以「愛」及「信任」為基礎而建立的婚姻關係,男女雙方在婚前即訂定協議,約定婚後彼此的權利義務,難免被認為有些「傷感情」.因此,簽訂婚前協議時,務必謹愼並充分溝通,而且,要尊重雙方的意願,以禮相待,不可勉強,以免雙方婚前為此撕破臉而結不了婚,則反而有失婚前協議的本意了.當然,婚前協議內容因涉及將來能不能發揮預定的法律效力,最好在簽訂前能徵詢一下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以免將來被認定為無效而白忙一場.



以上文章取自於Wedding 花之嫁紗中,由律師陳明暉執筆